TaipeiPoll

調查說明

本調查的目的、方法、投票權判定方式,以及結果的公布時間與解讀方式。

一、調查目的

了解各界對 2026 年臺北市長選舉的投票意向、候選人評價、市政評價與議題看法,作為統計分析與公共議題討論的參考。

二、調查資訊

本調查的結果在投票時間截止後才公布,不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3 條規範的期間內。以下仍自願參照該條第 1 項的應載明事項揭露,並參考美國民意研究協會(AAPOR)的透明揭露標準補充其他項目。

負責調查單位
TaipeiPoll(個人自費辦理)
主持人
TaipeiPoll 負責人(個人,不公開姓名)。聯絡信箱:taipeipoll.life@gmail.com
委託單位
無。未受任何政黨、候選人、團體或媒體委託。
經費來源
個人自籌。未接受任何政黨、候選人、團體、企業、境外或匿名的資金或捐贈。
辦理時間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0:00 起,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 23:59 止,共 30 日。
調查方式
網路自填問卷(繁體中文)。
抽樣方式
非機率抽樣。由網路使用者自願參與,未經隨機抽樣,也沒有配額或填答誘因;主要經由社群網站與網路分享招募。
母體
分析目標為「具 2026 年臺北市長選舉投票權者」。由於採自願參與,填答者並非自母體抽出,無法界定抽樣母體數。分析時依填答內容,分別處理「具投票權」「不具投票權」「無法判定」三組。
樣本數
結果公布時列出總答卷數、排除數與排除原因、各分析組別的樣本數。
誤差值
不適用。非機率樣本無法計算抽樣誤差,本調查不報告「抽樣誤差」或「信心水準」。
加權方式
投票時間截止後先公布未加權結果;加權版本完成後於結果頁補充公布並註明公布時間。加權變數包括性別、年齡、行政區、教育程度、2022 年臺北市長投票紀錄、2024 年總統投票紀錄;母體參數來源為內政部戶政統計(性別與年齡為 2026 年 10 月底資料,教育程度為 2025 年底資料)、臺北市選舉委員會選舉人數及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資料庫。每個版本都會列出所用變數、資料基準時間與有效樣本數。
資料品質控管
Cloudflare Turnstile 機器人驗證;瀏覽器識別碼與 IP 位址的加密雜湊比對(每個瀏覽器限填一次,同一網路每日設有填答上限);作答時間過短與同一網路短時間大量填答的檢查;延伸題設有注意力檢核題。觸發作答時間過短或同一網路短時間大量填答任一項的答卷列為待審,排除於主要結果之外;排除的數量與原因會一併公布。
問卷全文
所有題目的完整措辭、選項、題序、跳題條件與隨機化規則,於投票時間截止後在結果頁公布。

三、投票權如何判定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14、15 條,以下四項全部符合,才判定為「具投票權」:

  1. 2006 年 11 月 28 日(含)以前出生。年齡計算至投票日前一日,日期依中央選舉委員會歷屆公告慣例。
  2.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3. 戶籍在臺北市。
  4. 2026 年 7 月 28 日(含)以前遷入臺北市,且之後未遷出(繼續居住 4 個月以上)。

判定依據為填答者自述,本站無法查驗。實際投票資格以戶政機關與選舉委員會的選舉人名冊為準,相關日期亦以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

四、問卷設計原則

五、收件與結果公布時間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3 條:

本調查採取比法律更保守的做法:

六、如何解讀結果

七、中立聲明

本站與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選舉委員會,以及任何政黨、候選人、競選團隊、媒體或民調機構均無關係,也不為任何候選人或政黨宣傳。本調查不投放付費廣告,不提供任何獎品或報酬,也不接受贊助。

八、免責聲明

  1. 本調查為網路自願參與的非機率調查,結果只反映自願填答者的意見,不代表全體臺北市民或選民,也不構成選舉結果預測或任何投票建議。
  2. 候選人號次、姓名與推薦政黨,以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
  3. 引用本調查結果時,請完整註明調查名稱、辦理時間、調查方式(網路自願參與、非機率樣本)、樣本數與上述限制,請勿截取片段、改寫數字,或只呈現部分加權版本而未說明。
  4.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3 條,選舉期間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有法定應載明事項與禁止期間,引用者應自行遵守相關法令。
  5. 第三人未經同意截取、改寫或扭曲引用本調查結果者,應由該引用者自行負責。如發現此類情形,歡迎來信告知,本調查將儘速發布說明。
  6. 本站已盡力確保資料正確;如發現錯誤,請來信告知,本調查將查證並公開更正。

九、勘誤與聯絡

如發現資料錯誤,或對本調查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taipeipoll.life@gmail.com,本調查將儘速回覆。個資相關請求依〈隱私權政策〉第 7 點的法定期限處理。